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
來源:河北新石房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時間:2014/1/6 17:15:19 查看:
6.7.3 拆遷估價,應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及當地制定的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進行。
6.7.4 依照規(guī)定,拆除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適當補償。
6.7.5 實行作價補償的,可根據當地政府確定公布的房屋重置價格扣除土地價格后結合建筑物成新估價。
6.7.6 依法以有償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拆遷其地上房屋時,對該土地使用權如果視為提前收回處理,則應在拆遷補償估價中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補償估價。此種土地使用權補償估價,應根據該土地使用權的剩余年限所對應的正常市場價格進行。
6.8 房地產分割、合并估價
6.8.1 房地產分割、合并估價應注意分割、合并對房地產價值的影響。分割、合并前后的房地產整體價值不能簡單等于各部分房地產價值之和。
6.8.2 分割估價應對分割后的各部分分別估價。
6.8.3 合并估價應對合并后的整體進行估價。
6.9 房地產糾紛估價
6.9.1 房地產糾紛估價,應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的價值、交易價格、造價、成本、租金、補償金額、賠償金額、估價結果等進行科學的鑒定,提出客觀、公正、合理的意見,為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
6.9.2 房地產糾紛估價,應按相應類型的房地產估價進行。
6.9.3 房地產糾紛估價,應注意糾紛的性質和協議、調解、仲裁、訴訟等解決糾紛的不同方式,并將其作為估價依據,協調當事人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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